關于開展暢通消防“生命通道”集中清查行動的通告
來源:婁底新聞網 2023-03-09官方微信
為加強全國“兩會”消防安全防范工作,扎實推進冬春火災防控工作,根據上級決策部署,婁底市消防救援支隊決定在全市統一開展暢通消防“生命通道”集中清查行動?,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行動時間
3月9日至10日。
二、行動重點
(一)重點打擊的違法行為:占用、堵塞、封閉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。
(二)重點清查的單位場所:突出人員密集場所,特別是夜間營業的公眾聚集場所。
三、行動依據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條,單位占用、堵塞、封閉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,責令改正,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,個人有上述違法行為的,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對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,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,根據《消防監督檢查規定》第二十二條規定,依法實施臨時查封。
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根據《消防監督檢查規定》第二十六條規定,消防救援機構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》規定,組織強制清除或者拆除相關障礙物、妨礙物,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。
對阻礙消防救援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五十條,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。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四、行動要求
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是緊急情況下群眾疏散逃生的“生命通道”,也是消防救援人員實施滅火救援的進攻通道,保持暢通的重要意義不言而喻。各單位場所、物業服務企業和廣大群眾要立即組織開展自查自改,確保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。
對占用、堵塞、封閉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,消防救援機構將堅持發現一起,處罰一起;行動過程中,對拒不改正的,依法組織強制清除或拆除;對阻礙消防救援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,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。同時,將充分發揮媒體宣傳和輿論引導作用,邀請本地主流媒體隨隊出動,并充分利用廣播、電視、報刊及微博、微信等平臺,公開曝光典型違法行為。
婁底市消防救援支隊
2023年3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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